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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周汝昌汇校的《红楼梦》(3/3)

的何在?

需要说明:笔者不是整天绷着老脸、迈着方步走路、靠叫嚣嘴巴文明来名利双收的道学士,因为在晚上和背着人时,他们的言行与被切齿唾骂的流氓没有太大的区别(请看拙文[10~12])。在文学作品里,可以写进大众化语言,因为广大的民众言行一致,不搞只“干”不“说”,玩道学士的两面派,专搞虚伪的表面文明!笔者反对的是:打着“最符合曹雪芹原意的新版本”[9]的旗子,贩卖曹雪芹已经删除的内容,专门挑选《庚辰本》和《甲戌本》中的不洁文字,冒冲曹雪芹的原意,欺骗读者!在市场中卖假货,搞欺骗,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有身分的名人贩卖假货,难道不应该揭露和制止吗?

四、周汝昌对《红楼梦》“后40回”的态度

红学派元老俞平伯在临终前道:“腰斩《红楼梦》有罪,程伟元保存《红楼梦》有功。”这充分表现出一个学者忠于科学和事实的态度和高风亮节!可是,作为红学派元老之一的周汝昌先生,在他浸濡于红学70余年后,逝世前的著作“红楼梦”中,依然坚持要“腰斩红楼梦”,继续制造高鹗续作《红楼梦》“后40回”的冤案;他只承认曹雪芹创作了“前80回”[2],实在令人感慨万分!充分显示出两个完全不同的形象:一个临终前忏悔,向人民和科学认错;另一个则坚持曹雪芹冤案,并用曹雪芹的《红楼梦》为自己大大的再捞一笔!

我国科学技术和学术不能较快发展,落后于洋人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维护名人和权威的地位和声誉,把挑战名人和权威视为不正当的行为,认为是依靠打击名人和权威来扬名。首先追究的是挑战者的动机而不是他观点的科学性,变成压制真理,保护缪误的铜墙铁壁;怂恿名人们懒惰吃老本,刚愎自用。许多人崇拜的不是真理,而是偶像;这是一种愚昧的民族恶习!真金不怕火,他没有毛病和错误,别人能炮轰吗?他能被人轰倒,难道不应该吗?轰倒一些假学者和伪权威,当然有功,理应出名;这是挑战者的辛勤劳动所得,无可非议!这才是斗争、前进的哲学。谁害怕被打倒,最好是金盆洗手,早早退出学术界!维护威信最有效的办法是自己下功夫和严肃认真,对科学和学术一丝不苟,而不是封杀别人的嘴,不许人家提出不同的意见!

在互联网上,不少人反对周先生的观点和著作,这表明他有东西让别人“反”,有毛病让人家“挑”因此笔者在周先生靠曹雪芹的《红楼梦》大发特发,以致“神州纸贵”,而又让曹雪芹继续蒙冤的情况下,请先生考虑一个问题:

《红楼梦》第95回写道:“稍刻,小太监传谕出来说:‘贾娘娘薨逝’。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存年四十三岁”高鹗为什么要这么写?这与第二回的矛盾多么大呵!贾宝玉比她小一岁,这时他变成42岁,这个未婚的大龄青年未免太不正常了!

曹雪芹的大姑是平郡王纳尔苏之嫡福晋(王妃)。她死于寅年卯月(雍正十二年,1734年),享年43岁[9]。两者如此的一致,高鹗能想的到,和写的出来吗?

相关资料(检索互联网)

[1]安晓玲:一评周汝昌汇校的《红楼梦》。

[2]曹雪芹:红楼梦(周汝昌校订),海燕出版社,2004年

[3]曹雪芹、高鹗:红楼梦(古木校点),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4]曹雪芹:红楼梦(以程乙本为底本)。

[5]安晓玲:新探《红楼梦》快报(10):《梦稿本》解“茗烟”改名之谜

[6]曹雪芹、高鹗:红楼梦,上海画报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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