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尽人皆知,是活力的象征,商
相背相
是自然的和谐。企图以灭
来逃避痛苦者,是退一步去找和谐,但
望若不能消灭
净便终不能逃脱痛苦,只好一步步退下去直至虽生犹死,结果找到的不是和谐而是毁灭。中国上千年来的步步落后肯定与此有关,譬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譬如闭关自守;譬如教育后代要满足于糠窝
已经变成了白馒
,甚至宁可在窝
中得片刻安宁也不要去想
糕以自寻烦恼;再譬如,倘
情伴有痛苦便不如不要
情而专门去制造孩
,倘世上有
犯便恨天下人何以不都是太监。世界上的另一
文化则主张
一步去找和谐,
一步而又
一步,于是遥遥地走在我们前
,而且每
一步便找到一步的和谐,永远
一步便永远在和谐中。我绝不相信人想找到的是不和谐。和谐不是稳定和僵死。唯退一步去找和谐者趋向僵死。
一步去找和谐,则必生气
富于创造
神,唯此谓之和谐。唯对不和谐的超越(而非逃避)是人的光荣,而不和谐作为这超越的背景才显示其意义。
神是什么?多多样。有传说中的神,有宗教的神,有斯宾诺莎的哲学神,有
因斯坦的科学神,也有相当于文化大革命所造的那
神。但总的来说无非又是两
:一
是把神的权利落实到每一个人(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权),一
是把所有人的权利都
让给一个人(倒成了那
最要不得的神权)。
,于是人奔走于天地之间、相携相幻想迭
,这才创造了灿烂文化,这才悟
无数真理,这才使一
动
成为了人。
每一个人都有的神名曰神。有独立
神的人才是人。若把
神
让给别人去指挥,自己就只剩一副
,狗和死狗也都有的,不能算人。独立
神是绝对自由的,你不让她自由,她倒要积累起反抗。自然造化令人赞叹,天赋的人权何其平等何其公
!
“灵魂不死”或者“人死后灵魂可天国倍享
乐”等等说法,古已有之,今亦不衰。辩论是否真有此事,无异冒一顿傻气。我想,这些说法实质是表达了人们对平等的向往。不是怎的?当人赤条条来去之时,皇帝和叫
不是就一样了么?当人于神界
悟到平等时,才有了“天赋人权”的觉醒。单在
界中寻
乐的人,太可能被异化为守财
。单在现世的人界中求功名的人,很容易走向对宦途的崇拜和对皇上的唯命是从,或者
到自己作了皇上却没了人的平等和自由。人需要常常
人界来看人界——只好将此命名为神界,于是你能看到一支悲壮的大军在前赴后继追寻着
神的乐园。作为人,他们是绝对平等的,虽然作为一支大军他们的职责有不同。没有“天赋人权”的觉醒、大约很难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得通。这便是宗教的意义之一。
可是问题又来了:倘人终不免一死而死后万事皆空,任何追求终归能得到什么又有什么意义呢?是呵,您得不到别的您只能得到这么一个生之过程。看洪峰的《生命之》,《生命之觅》,使我加
了这
看法。但这不说明您应该沮丧,恰恰相反您应该以全
情投
到这个过程中去,使这一过程焕发光彩,使50亿个人的50亿个过程最大限度地称心如意。说人只能得到一个过程,这绝不与人的任何伟大目标伟大理想相违背,因为在这过程中倘无各
壮丽的目标和理想作前引,人又靠什么实现
乐与价值呢?
人当然是超越了动的单纯繁
的倾向,无论在形式(
)还是在内容(
情)中,都
受、展示和实现了
的境界。况且形式即内容,对人
乃至
的
的
受已不仅仅是形式了,因为除非是人,则不能赋予
以这样的内容。
不同于漂亮,
是对自
与世界的
悟与升华。一般来说,倒是那
认为
活动是肮脏丑恶是
氓的人,还未把自己和动
区分开,他们脱离了动
的无知状态又还未升华
人的智慧,于是可能还没看
除了
氓行为,人还
备其它层次的
意识。
至于人的局限,至于人有必要为了全的
步而作
某些牺牲,这是另一个题目下当作的文章。真的,就连死这个终
的价值,也是由生这个过程的状态来决定的,故有“重于泰山”和“轻如鸿
”之分,有“死得其所”和“枉活一世”之分。
况且,还有比使所有人的生之过程最大限度地称心如意,更伟大的目标和理想么?对于一个人是这样,对于全人类也是这样,目标和理想只有当其使这个过程变得好时才堪称伟大。所以生前是一个
,生命的意义在于觅。生命的目的不在
界而在心界,在“乘
以游心”在人的
神的步步解放、升华、实现。而这
解放、升华和实现的无穷
,注定人只可在寻觅的过程中来获取。您若想在这过程之外(譬如终
)得到什么,您就太看重那一把骨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