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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2/6)

我很想现在去看看这位死者,这位名叫金的人。但这是不合逻辑不合情理的,那些左臂上了黑纱的人会问我:“你是谁?你是他的什么人?和他有什么关系?”我说:“因为我也是一个人,我曾生、恋、失恋、快乐和哭泣,有一天也会死。”但那样的话他们会把我当成一个疯把我赶走,或者喊警察来把我送去疯人院。

最能证明真实的是觉,是起伏和陷落的肌肤,是有弹有温度甚至某一有着疤痕的肌肤,是肌肤下动的骨尖儿,是呼,一刻不停如暴风般拂的呼,是茂密泼洒、柔发,是的泪是跟着睫的眨动而滴落而破碎的泪珠,是地袒、赐予、贴、颤抖…那才能表明另一个灵魂的确凿,呼唤和诉说的确凿,不是布景不是幻景。不因为别的因为其它都可以模仿。

我问自己:我敢不

那窗通宵通宵地亮着灯,一直这样,夜夜如此。夜里,醒了,就看见它亮着。零、零四十三、一一刻、一五十四,醒来就看见它亮着。三,月光已经转移,那窗还亮着。在吗?夜夜如此,通宵达旦,不大像是

看来,昨夜里有一个人死了。早晨,楼群中的小路上停着一辆蒙了黑纱的汽车。从一个楼门里来七八个人左臂都着黑纱,楼门前站着四五个人左臂都着黑纱,那汽车里还坐着几个人左臂也都了黑纱。就是说,有一个男人死了。有个小伙左臂着黑纱,黑纱上缀了一个小红布球。所以肯定,那楼里的一个老年男人死了。

昨夜,有很多人死了。现在也一样,有很多人正在死去。过一会儿也一样,有很多人将要死去。

,这个词很好。那意思是:并非一定为了繁

天光大亮忽然七。那窗和其它窗一样,在明媚的朝里不。灯光不知什么时候熄灭的。

再伸手到,摸摸夜合的叶吧,摸摸它的树,摸摸它的枝杈。叶合拢着,枝都是实的。那是真的。最能证明真实的是觉(现代人有能力制造真的假象,立音响,立电影,还有全息摄影等等。全息摄影是真正的幻景,你能够穿过一堵墙,穿过一棵树或一个人;比如说你能够看到一张床真真确确近在咫尺但你不能摸到它,如果你扑向它你就会穿过它像个傻瓜一样扑倒在冰冷的地上如梦方醒。现代的科学技术能够到这一。)无它法,唯一能够证明那不是布景不是幻景的,是觉。也许就是人们渴望接,渴望亲吻、肌肤相依、抚摸、和渴望的原因吧?渴望证明:那不是幻景,那是真的。

对面七层楼上的一个窗,因而也能被证明是真的吗?

不合逻辑。那是因为你看见过它,人类早已发现了月亮,因而当它隐藏乌云之时,逻辑告诉你它依然存在。它在乌云后面一如刚才,一如它平素的明朗、安详、盈亏反复在离我们363000至406000公里的地方走着它从古到今的路。但是如果我们没有发现它呢?如果人类从未发现它呢我们怎么说?我们就会说它不存在。在人类发现冥王星之前,太系只有八颗行星,不存在第九颗。现在如果有人说太系有十颗行星,你就会告诉他说“错了先生,只有九颗,没有第十颗,”现在,不存在太系的第十颗行星,正如1930年以前不存在冥王星。那么我们通常所说的“不存在”是指什么?是指“未发现”而已。因而未发现的,即是不存在的(否则,便无“不存在”可言),这理其实多么简单。复杂的问题是:那个藏乌云的月亮,真的是一如既往么?(失恋中的你和恋着的你是同一个人么?)不,记忆中的那个月亮与藏在乌云中的那个月亮并不是同一个月亮,它已经变化,原来的那个已经死去,新生的这一个未被发现。更为复杂的问题是:什么是发现?仅仅是看到?是听说?是逻辑和猜想?那么,什么是幻景呢?

两个左臂着黑纱的人把一只圈送上汽车,圈的一条缎带上写着:金先生千古。这个叫金的男人,从生,到恋,到失恋,到结婚,到快乐和到哭泣,到死,都在别。直到他死了我才知他,知他曾经存在。我也许见过他,在市场上,在公共汽车上,在路上,在街,在剧场里或者在舞台上,我也许见过他。我见过很多人,其中可能有他。我见过的人里,有些已经死了,有些还活着但不知活得怎样活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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