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吧!”
尼姆咧嘴笑了笑。“我今天晚上吃的,够我维持一个星期的。”他把手伸给老丈人:“我们临走以前告诉您一件您乐意听的事。我决定送本杰上希伯莱学校,这样他就有条件举行成人礼了。”
有几秒钟的功夫,大家都没说话。然后阿隆·纽伯格把双手举到头那么高,手掌向外,似乎在作祷告。“赞美宇宙的主人!但愿我们都身体健康,活到这个光荣的日子!”在那副厚厚的眼镜后面,他的眼眶里满含着泪。
“我们以后再谈细节吧…”尼姆开始说,但他的话没来得及讲完,因为露丝的父母一起把他紧紧抱到怀里了。
露丝什么话也没说,不过几分钟以后,当他们坐在车子里,尼姆起动车子的时候,她朝他转过身来说:“你刚才那件事做得好极了,尽管那是违背了你的信仰。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他耸了耸肩。“有的时候我也搞不清我究竟信仰什么。此外,你的朋友莱文大夫帮助我把思想澄清了。”
“是啊,”露丝安详地说。“我刚才看见你和他谈话。谈了很长时间。”
尼姆的手紧紧抓住驾驶盘。“你有什么事要告诉我吗?”
“比如说?”
他一直压抑着的烦躁,这时迸发出来了。“比如说,你为什么老上莱文大夫那儿去?你有什么心事?为什么瞒着我?哦,还有,你的那位医生要我告诉你他对自己的不慎表示歉意,而且还说我应该了解真相——鬼知道这都是什么意思。”
“是啊,”露丝说“我想也该让你知道了。”她的声音很平淡,方才那种兴致勃勃的情绪一扫而光。“等回家再谈好吗?我那时再告诉你。”
在剩下的那段路上,两人在汽车里都一言不发。
“我想喝点威士忌加苏打水,”露丝说。“劳驾给我拿一下吧!”
他们此刻是在自己家里那间很舒适的小起居室里,灯光调得暗暗的。已经快到凌晨一点了,孩子们几小时前就上了床,这时正在楼上睡得熟熟的。
“好的,”尼姆说。要喝烈性酒,这在露丝来说是很不寻常的事,她平素很少喝比葡萄酒厉害的饮料。他走到装饮料的柜子旁,在一杯威士忌里掺上了苏打水,又给自己倒了一杯法国白兰地。他走了回来,坐在妻子对面。她一大口就喝掉了杯子里三分之一的酒,然后,作了个怪相,放下了杯子。
“好了,”他说。“现在讲吧!”
露丝吸了一口大气,就开始谈了“你记得我割掉的那个色痣吗——六年前?”
“记得。”说来也怪,尼姆是最近才想起这件事的——那是他独自在家的那个晚上,当时露丝不在家,他决定要到丹佛去一趟。他注意到挂在他们起居室里的那幅露丝画像上的色痣。在画像里,露丝穿的是件没有背带的夜礼服。尼姆这时又朝那幅画像看了一眼。果然有个色痣,就是他记忆中露丝动手术前的那样。痣不大,颜色暗黑,长在左肩上。他问:“那痣是怎么的?”
“那是个黑色素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