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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地访问3(4/4)

宗教事务仍然兴趣不减,经常去教堂,在那里,他找到了《牧师的女儿》中的梅菲尔小姐的原型(“一个垂死的丑女人,身上散发出樟脑球和杜松子酒的气味,领圣餐的时候差不多是被搬来搬去的”)。奥威尔想,他应该很快去谈谈自己的想法,要不然,那个助理牧师会觉得他不去圣坛是件很奇怪的事。他解释说,如果一个不信仰上帝的人还去领圣餐,那实在不光彩。但是“我已经假装虔诚了,那么除了继续伪装下去,别无他法”这段话实在很叫人匪夷所思。如果真像奥威尔所说的,他是装出来的虔诚,那么他为什么又在读高尔主教写的《信仰上帝》呢(“好像是些很好的教条”)?高尔主教曾给他在伊顿公学行过按手礼,他又为什么为《教堂时代》写东西呢?

丹尼邀请他去剑桥呆上半个学期,他一方面渴望见到埃莉诺,另一方面那里却有两三个人是他非常不想见到的。同时,我们现在所知道的《巴黎伦敦落难记》的出版日期也确定在1月初。在11月中旬,他一收到校样,就赶紧给摩尔写了封信,这封信实在写得言词笨拙。有两个地方要调整,他应该改动哪一个呢?一个是因为读者不接受,另一个是印刷错误。为了保险起见,他已经开始着手两个都改。关于使用的笔名,他也很慎重,他不知道“X”是不是合适。摩尔本该告诉他这个笔名可以。“我这么问是因为,如果这本书不像我所料想的那样失败的话,我最好还是用一个以后可以继续用的笔名。”

为什么1932年末“埃里克·布莱尔”会变成“乔治·奥威尔”(当然两者不是截然分开的,此后2年里奥威尔还用他的真名发表过文章),这样的过程着实让历史学家忙碌了半个世纪。大家想当然地以为,这次改名字代表了他的个性、动机、还有决心等方面的巨大变化,然而实际上,原因很简单。奥威尔用笔名发表了《巴黎伦敦落难记》,主要是因为他不想让父母为他写的这样不像样题材的文章而感到脸红。另外,他向来不喜欢他的基督教名,太明显的维多利亚时代的特色,并且和迪安·法勒的儿童作品《埃里克,一点一点来》中的人物同名。11月15日和19日,他写了2封信给摩尔。在此期间,他想出了一连串的笔名:肯尼思·迈尔斯、乔治·奥威尔、还有H。刘易斯·阿尔维斯、还提到了他做流狼汉时偶尔用的一个名字“P。S。伯顿”他自己最喜欢的是奥威尔这个名字。埃莉诺·贾克斯记得,有一次,奥威尔从易普斯维奇(奥威尔河流经的一个地方)回来,向大家宣布:“以后我要改名叫乔治·奥威尔,这是个非常好的英国味十足的名字。”另一方面,据理查德·里斯回忆,名字的问题显示了奥威尔非常迷信的一面。他曾说,如果你的名字随作品发表了,你的敌人也就看到了,敌人就可能“对它施加魔法”里斯觉得他讲这话的时候是认真的。不管到底是什么促成了他选择用这个笔名,11月底,戈兰兹出版公司的排版人员被告知,标题页用“乔治·奥威尔”这个名字。“肯尼思·迈尔斯”和“H。刘易斯·阿尔维斯”成了文学史上的一个“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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