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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牺牲与新生(2/2)

夷三族…

即使是霍光,也不禁为天的暴戾颤栗动容。

得知天不回长安而是直上甘泉,上官安莫名地到了烦躁。

征和三年十一月,寝郎田千秋上急变,讼太冤:“父兵,罪当笞。天过误杀人,当何罪哉!臣尝梦一白翁教臣言。”

自文帝时新垣平逆案后,汉朝已久不见夷灭三族之令,大逆连坐不过父母妻以及同父的兄弟姊妹。

不过,这缺憾似乎不需要霍光来心。

那是古时暴君的手段!

至此,太据的罪名从谋反大逆变成了父兵,过误杀人。

而焚…

必须说,汉律之中是没有这决方式!

——江充、苏文…就足够了吗?

甘泉…

这一次,尽江充死于太之手,天仍然下了夷三族之令。

征和三年十二月,天以构陷储君、大逆无的罪名,夷江充三族,焚苏文于横桥上。

默然…他们都没有办法让太之孙狱…因为太仍是罪人。

召见田千秋,叹喟而言:“父之间,人所难言也,公独明其不然。此庙神灵使公教我,公当遂为吾辅佐。”当即拜田千秋为大鸿胪,

然则,霍光对这个莫名其妙来的田千秋却是毫无好:“什么叫过误杀人?江充不该死吗?”

对于上官安来说,东临大海,登极泰山,亲见奇观,这一切都比不上妻有妊的家书让他欣喜若狂。

平民无知,更愿意循本心行事。——对他们来说,将失去亲人的怨恨加诸于素来温厚仁善的皇太…实在是有些难以想像…那么,就怨恨那个衣着奇异、行止诡异的江充吧!

——这便是天之怒,需要用无数的鲜血与生命去平息!



“天之怒,血千里,伏尸百万…”金日磾忽然想到了自己曾经看过的一段话。

夏,六月,还,幸甘泉。

于明堂祀上帝,他便在山路上虔诚地祈求着母平安的渺小愿望。

——他现在一都不想听到甘泉两个字!

刑场,昔日秦朝的秋决之地,自汉兴以来,只有夷三族之时,才会动用。那里邻横桥,平日里是商贩云集的易之地。

三月,上耕于距定。还,幸泰山,脩封。庚寅,祀于明堂。癸己,禅石闾,见群臣,悉罢诸方士候神人者。

无辜?在江充的三族之内,便是罪!

看了一灰烬中的焦骨,司冷冷地摆手,几名士卒提来几桶,迅速地清洗桥面,烧完的木灰、没烧完的柴薪伴着那些散架的焦骨落暗红的渭之中,激起的几又落回中,一起东去,仿佛想追上那正在往东行的千车万乘。

面上黥字,劓鼻,斩左右趾,以木杖笞杀之后再枭其首,菹其骨于市——五刑,夷三族对于长安人来说,除了这一次的人数多一些、刑罚十分齐全之外,并没有多少稀奇的,但是,当苏文被缚在横桥之上,边堆满柴薪时,许多人都恐惧地闭上了睛,双手更是捂住耳朵,可是,那凄厉的惨叫又岂是如此便能阻挡的?

不知是不是天意,着的柴薪数次塌散,负责行刑的北军司不得不派人添加木柴,如此折腾了将近三个时辰,苏文才渐渐没了声息,而渭刑场周围除了必须留下的军卒,总已没有一个人了。

汉兴,虽有约法三章,然其大辟之刑,尚有夷三族之令。令曰:“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止,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故谓之五刑。彭越、韩信之属皆受此诛。

征和四年,,正月,上行幸东莱,临大海,浮海求神山。群臣谏,上弗听;而大风晦冥,海沸涌。上留十馀日,不得御楼船,乃还。

因为去年的那场变,长安城中,尤其是长安四市的市人,不少人都失去了不止一个亲人,今天,很多人都赶来渭边,静静地站在北军士卒组成的警戒线外,在早正月的晨光中,看着那些着赤衣的囚犯被军卒驱赶着走向河滩边的刑场。刑囚中不乏老弱妇孺,但是,此时,却没有半怜惜的目光投向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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