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曰: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其馀则日月至焉而已矣”
○正义曰:案《聘礼记》云:“十斗曰斛。十六斗曰籔。十籔曰秉。”郑注云:“秉十六斛,今江淮之间量名有为籔者,今文籔为逾。”是庾、逾、籔其数同,故知然也。
○正义曰:此章明为受禄之法。原思,弟原宪也。孔
为鲁司寇,以原宪为家邑宰也。“与之粟九百,辞”者,孔
与之粟九百斗,原思辞让不受。“
曰:毋”者,毋,禁辞也。孔
禁止其让,言禄法所得,当受无让也。“以与尔邻里乡党乎”者,言于已有馀,可分与尔邻里乡党之人,亦不可辞也。
[疏]“原思”至“党乎”
[疏]“谓”至“舍诸”
○正义曰:此章明路、
贡、冉有之才也。“季康
问:仲由可使从政也欤者,康
,鲁卿季孙
也,问于孔
曰:“仲由之才,可使从一官而为政治也欤?”“
曰:由也果,于从政乎何有”者,果,谓果敢决断。何有,言不难也。孔
言,仲由之才,果敢决断,其于从政,何有难乎?言仲由可使从政也。“曰:赐也,可使从政也欤”者,季康
又问
贡也。“曰:赐也达,于从政乎何有”者,达,谓通于
理。孔
答言,
贡之才,通达
理,亦言可从政也。“曰:求也可使从政也欤”者,康
又问冉有也。“曰:求也艺,于从政乎何有”者,艺,谓多才艺。孔
答言,冉求多才艺,亦可从政也。
○正义曰:《史记·弟传》曰:“原宪字
思。”郑玄曰:“鲁人。”云“孔
为鲁司寇,以原宪为家邑宰”者,《世家》云:“孔
由中都宰为司空,由司空为司寇。”鲁司寇,大夫也,必有采邑。大夫称家,故以原宪为家采邑之宰也。
曰:“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其馀则日月至焉而已矣。”馀人暂有至仁时,唯回移时而不变。
○注“包曰:十六斗曰庾”“曰:十六斛曰秉”
○注“包曰”至“邑宰”
[疏]“季氏”至“上矣”
○正义曰:《史记·弟传》云:“公西赤字
华。”郑玄曰:“鲁人,少孔
四十二岁。”云“六斗四升曰釜”者,昭三年《左传》:“晏
曰:齐旧四量,豆、区、釜、锺。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
釜。”杜注云:“四豆为区,区斗六升。四区为釜,釜六斗四升。”是也。
季氏使闵骞为费宰。孔曰:“费,季氏邑。季氏不臣,而其邑宰数畔。闻
骞贤,故
用之。”闵
骞曰:“善为我辞焉。孔曰:“不
为季氏宰,託使者善为我辞焉,说令不复召我。”如有复我者,孔曰:“复我者,重来召我。”则吾必在汶上矣。”孔曰:“去之汶
上,
北如齐。”
○正义曰:此章称颜回之仁。三月为一时,天气一变。人心行善,亦多随时移变。唯回也,其心虽经一时复一时,而不变移违去仁也。其馀则暂有至仁时,或一日或一月而已矣。
○正义曰:此章明闵损之贤也。“季氏使闵骞为费
○正义曰:此章复谓冉雍之德也。“谓仲弓,曰:犁
之
騂且角,虽
勿用,山川其舍诸”者,杂文曰犁。騂,纯赤
也。角者,角周正也。舍,弃也。诸,之也。仲弓父,贱人,而行不善,故孔
称谓仲弓曰:“譬若杂文之犁
,生纯赤且角周正之
,中祭祀之牺牲,虽
以其所生犁而不用,山川宁肯舍弃之乎?”言仲弓父虽不善,不害于
之
也。
谓仲弓,曰:“犁
之
騂且角,虽
勿用,山川其舍诸?”犁,杂文。騂,赤也。角者,角周正,中牺牲。虽
以其所生犁而不用,山川宁肯舍之乎?言父虽不善,不害于
之
。
曰”至“曰釜”
○注“郑曰”至“为党”正义曰:云:“五家为邻,五邻为里”者,《地官·遂人职》文。案《大司徒职》云:“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故知万二千五百家为乡,五百家为党也。
[疏]“季康”至“何有”
季康问:“仲由可使从政也与?”
曰:“由也果,包曰:“果谓果敢决断。”于从政乎何有?曰:“赐也可使从政也与?”曰:“赐也达,孔曰:“达谓通于
理。”于从政乎何有?曰:“求也可使从政也与?”曰:“求也艺,孔曰:“艺谓多才艺。”于从政乎何有?”
原思为之宰,包曰:“弟原宪。思,字也。孔
为鲁司寇,以原宪为家邑宰。”与之粟九百,辞。孔曰:“九百,九百斗。辞,辞让不受。“
曰:“毋!孔曰:“禄法所得,当受无让。”以与尔邻里乡党乎!郑曰:“五家为邻,五邻为里,万二千五百家为乡,五百家为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