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此七舞。 太和初,郊庙但用《文始》、《五行》、《皇始》三舞而已。窃惟周之文武,颂声 不同;汉之祖宗,庙乐又别。伏惟皇魏四祖、三宗,道迈隆周,功超鸿汉,颂声庙 乐,宜有表章,或文或武,以旌功德。自非懿望茂亲、雅量渊远、博识洽闻者其孰 能识其得失。卫军将军、尚书右仆射臣高肇器度淹雅,神赏入微,淹赞大猷,声光 海内,宜委之监就,以成皇代典谟之美。昔晋中书监荀勖前代名贤,受命成均,委 以乐务,崇述旧章,仪刑古典,事光前载,岂远乎哉。又先帝明诏,内外儒林亦任 高闾申请。今之所须,求依前比。”世宗知肇非才,诏曰:“王者功成治定,制礼 作乐,以宣风化,以通明神,理万品,赞阴阳,光功德,治之大本,所宜详之。可 令太常卿刘芳亦与主之。”
永平二年秋,尚书令高肇,尚书仆射、清河王怿等奏言:“案太乐令公孙崇所 造八音之器并五度五量,太常卿刘芳及朝之儒学,执诸经传,考辨合否,尺寸度数 悉与《周礼》不同。问其所以,称必依经文,声则不协,以情增减,殊无准据。窃 惟乐者皇朝治定之盛事,光赞祖宗之茂功,垂之后王。不刊之制,宜宪章先圣,详 依经史。且二汉、魏、晋历诸儒哲,未闻器度依经,而声调差谬。臣等参议,请使 臣芳准依《周礼》更造乐器,事讫之后,集议并呈,从其善者。”诏“可”芳上 尚书言:“词乐谐音,本非所晓,且国之大事,亦不可决于数人。今请更集朝彦, 众辨是非,明取典据,资决元凯,然后营制。”肇及尚书邢峦等奏许,诏“可” 于是芳主修营。时扬州民张阳子、义阳民兒凤鸣、陈孝孙、戴当千、吴殿、陈文显、 陈成等七人颇解雅乐正声,《八佾》、文武二舞、钟声、管弦、登歌声调,芳皆请 令教习,参取是非。
永平三年冬,芳上言:“观古帝王,罔不据功象德而制舞名及诸乐章,今欲教 文武二舞,施之郊庙,请参制二舞之名。窃观汉魏已来,鼓吹之曲亦不相缘,今亦 须制新曲,以扬皇家之德美。”诏芳与侍中崔光、郭祚,黄门游肇、孙惠蔚等四人 参定舞名并鼓吹诸曲。其年冬,芳又上言:“臣闻乐者,感物移风,讽氓变俗,先 王所以教化黎元,汤武所以阙一版
改章功德。晋氏失政,中原纷荡。刘石以一 时奸雄,跋扈魏赵;苻姚以部帅强豪,趑趄关辅。于是礼坏乐隳,废而莫理。大魏 应期启运,奄有万方,虽日不暇给,常以礼乐为先。古乐亏阙,询求靡所,故顷年 以来,创造非一,考之经史,每乖典制。遂使铿锵之礼,未备于效庙;鼓舞之式, 尚阙于庭陛。臣忝官宗伯,礼乐是司,所以仰惭俯愧,不遑宁处者矣。自献春被旨, 赐令博采经传,更制金石,并教文武二舞及登歌、鼓吹诸曲。今始校就,谨依前敕, 延集公卿并一时儒彦讨论终始,莫之能异。谨以申闻,请与旧者参呈。若臣等所营 形合古制,击拊会节,元日大飨,则须陈列。既岁聿云暮,三朝无远,请共本曹尚 书及郎中部率呈试。如蒙允许,赐垂敕判。”诏曰:“舞可用新,余且仍旧。”鼓 吹杂曲遂寝焉。
初,御史中尉元匡与芳等竞论钟律。孝明帝熙平二年冬,匡复上言其事,太师、 高阳王雍等奏停之。
先是,有陈仲儒者自江南归国,颇闲乐事,”请依京房,立准以调八音。神龟 二年夏,有司问状。仲儒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