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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7/10)

果是大臣,也要改变他的丧期。从前翟方进认为自己是漠丞相,服丧三十六天,不敢超过国家典章的规定,何况皇太子呢?臣等认为皇太子应如前面所

奏,除去丧服在居丧之所守丧满三年。

于是太子就按照厌降的说法,顺从国制除去丧服,在居丧之所守丧满三年。

当时内外之人猛一听到杜预的异议,都很奇怪。有人就说他违礼以趋合时事。当时杜预自己也不解释,回去让博士段畅广泛收集典籍中的有关议论,作为证据,要使大义昭彰,足以留传到将来。段畅接受杜预的意旨,于是撰集书传中的旧说,把书籍中记载的事实和成说一条条列举出来,作为确定的证据,以弘扬他的宗旨。传记中有与现在的议论相同的,也列举出来,广泛列举两种说法,以表明所凭藉的准则,以证明这件事。其文辞繁多不载。

武帝杨悼皇后抚养了怀帝,皇后遇难时,怀帝还年幼,到他即位,亲自下诏书叙述皇后的恩爱。到皇后将要下葬行祖祭之礼时,群官议论皇帝应为她追服丧,有的认为作为庶母慈爱自己,依礼服小功五月之丧,有的认为抚养自己的庶母如同生母服齐线,众人说法不同。间丘冲议论:“杨后抚养圣上,这是私情。现在以恩礼追封号,不能拊祭于世祖庙。帝王没有慈养的丧服,认为可在下葬行祖祭之礼时,穿素服三天哀哭而已。”于是听从他的说法。

康帝建元元年正月末,成恭杜皇后周年忌日,主管部门奏议,至尊满一年应该改服。下诏说:“君和亲,是礼教中最重要的,权宜之制衹是近代才出现的。”于是照旧穿素服,这本不是汉、魏的礼典。

兴宁元年,哀帝章皇太妃薨,皇帝想服重孝。江彭启奏:“先王制定的礼法,应该是穿鳃服。”下韶想降格为周年丧期,江彭又启奏说:“压抑私情,就是尊崇祖先。”于是穿鳃麻三个月。

孝武宁康年间,崇德太后褚氏崩。太后是皇帝的堂嫂,有人对服什么规格的丧有疑问。博士徐藻议论,认为:“侍奉父亲与事君恭敬相同。又,礼法规定,其夫属于父亲的行辈的,其妻都属于母亲的行辈。那么夫属于君辈,妻也就是后辈了。为太后服丧应以侍奉母亲的样子。鲁讥刺违反上下位次的祭祀,以表明尊重尊者。现在皇上亲奉康、穆、哀皇及靖后的祭祀,表达的敬意与父相同。怎么能以君辈恭敬他,而因自家的亲戚关系不服丧呢?认为应当服齐缀一年。”于是皇帝服一年丧。

隆室四年,继太皇太后奎压崩,服丧的规格有疑问。尚书左仆射何澄、右仆射王雅、尚书娄胤、孔安国、祠部郎j鑪议论: “太皇太后名位很正,与皇帝同体,道理和制度都具备,感情和礼法更加顺畅。《阳秋》之义,母以子贵,既然称为夫人,礼仪丧服就要从正。所以成风称了夫人之号,文公为她服三年之丧。子对于父亲的生身父母,体尊义重。再说从礼法上说,祖不压孙,本应依礼服丧没有疑问,而根据情理设立制度。如果觉得礼法中没有明文规定,那么有疑问时从重,认为应当像为祖母一样服齐绩一年。永安皇后五服之外无服丧关系,衹要一举哀哭悼,百官也服一年之丧。”诏书同意。

孝武帝左五十五年,淑媛速旦去世,她是皇太子的生母。主管官员参酌母以子贵,赠淑媛眉夫人,置家令主持丧事。太子前卫率徐邈议论:“《丧服传》称以与尊者的关系为准,那就不为私亲服丧。又有,君父不为之服丧的,子也不敢服丧。所以王公之妾之子为其生母服练冠麻衣,下葬后就除去丧服,如果不在五服之内,就不服丧。”听取了他的意见。

立五二十一年,耋亘瞳崩,孝武太后服三年之丧。

元年三月,皇太孙司马尚薨。主管官员奏,御服齐缭周年。下韶交群臣议论。散骑常侍邀堕认为:“诸侯的太子,是否接受了天子的爵命,其尊卑是不同的。《丧服》说为嫡子服长殇之丧,说的是没有接受爵命的,接受了爵命就不算殇了。”中书令卞粹说:“太子一出生,本来就很尊贵,不须等接受爵命后才尊贵。像谢衡所议的接受了爵命后不算殇,那么无丧服之子应当服斩缭三年;没有接受爵命而夭折,那即使是十九岁也服大功九个月。是否接受了爵命,其中的升降很细微;斩縯和大功,其中的轻重相差得很远。而现在注解说‘诸侯不降低嫡子之殇的规格,是重视嫡子’。不愿意无丧服之礼,以大功作为重视嫡子的丧服,那么即使是接受了爵命,很明显也不再有三年之丧的道理。男的能保卫国家,女的能奉行妇道,以可成之年而有了已成之事,所以不算殇,不是说的孩童。做夭折者的继承人尊之如父,还是不能加重礼典而衹能服殇丧,何况以天子之尊,而为无丧服之礼的夭折者服成人之丧吗?凡是应该重视的殇丧,士大夫都不穿丧服,而让至尊独自服重丧,从来没有听说过。”博士蔡克之议与卞粹同。秘书监挚虞说:“太子出生时,就行成人的礼仪,那么殇丧之理就应该去除了。太孙也与君同体传重,依所处的地位服丧,完全不按年龄。天子没有服殇丧的道理,因为没有一年丧。”于是采用他们的议论。

魏氏旧制,国家有大丧,群臣穿孝服,用帛做绶袋,用布做剑衣。新制定的礼法规定,因为传中称“除去丧服后没有什么东西不能佩带”,说明服丧时就没有佩饰。另规定齐缭斩缭之丧不佩带剑绶。挚虞认骂“《周礼》中武贲氏,是士大夫之职,都执兵器守卫王宫,国家有丧事,就穿丧服执戈盾守门,下葬时跟在车后哭。又有,成王崩,太保命诸大夫执干戈在宫禁内外设警戒。表明在办丧事时,大概要重视宫禁的防卫。除去丧服后没有什么东西不能佩带,指的是服饰之类的东西,不是说防卫的武器。应制定新礼规定用布做剑衣照旧,其他都依新制度”韶书同意。

汉、魏旧例,将下葬时,设吉凶仪仗队,都配鼓吹乐器。新礼法因为礼书没有吉驾引导随从之文,臣子不应脱去衰麻丧服而穿彩色衣物,所以除去吉驾仪仗队。又有,丧事不奏乐,禁止各种音乐,所以除去丧事的鼓吹乐器。挚虞认为:“下葬有祥车空缺左边的位置,就是现在的容车。安葬之后,中午回到停放灵柩之室虞祭。迎神而回。《春秋传》中,郑大夫公孙茧去世,天子追赐大辖,让它跟在灵车后面。《士丧礼》中,出葬时有蘗车乘车,用来装载死者生前穿的衣服。这都是不仅有灵车,也有吉驾的明文。既然设有吉驾,就应有引导随从,以像平时活着的样子,以表明不致死的意思。臣子的縯麻丧服不能为自己的原因而脱去,为君父脱去就没什么不可以的。《顾命》之篇的记载足以证明逭点。宜制定新礼设礼服引导随从如旧,穿丧服的鼓吹乐队应除去。”下诏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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