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上面说:“皇帝说:咨询某官某姓的女儿,有做母亲的美德,窈窕的身材,像山像河,适合敬奉宗庙,永远延续上天赐的福。用黑红色皮毛丝帛,马羊钱璧,按典章举行仪式。今天派使持节、司徒某人,太常某人,按礼仪纳征。”主人说:“皇帝下达美好的命令,屈尊与地位低下者联姻,用上公的地位尊崇我,用典章礼仪表示宠爱,准备了礼物策命。恭敬肃穆地遵守典章制度。”依次是请期礼的文书,上面说: “皇帝说:咨询某官某姓。与公卿谋划,用蓍草大龟占卜,没有不吉利的,一切依从典章礼仪。今天派遣使持节、太常某人,宗正某人,按照礼仪请期。”主人说:“皇帝下达美好的命令,使者某人重新宣读宫内诏书,吉Et惟有某天可以迎娶。我恭敬肃穆地遵守典章制度。”依次是亲迎礼的文书,上面说:“皇帝说:咨询某官某姓。年月吉祥,吉日惟有某天遵循礼仪来迎亲。今天派遣使持节、太保某人,太尉某人,按照礼仪迎亲。”主人说:“皇帝下达美好的命令,使者某人重新宣读宫中诏书,吉月吉时,准备礼物来迎亲。上公宗卿都来了,副手近臣车百辆。我家族卑微,辱承大礼,诚惶诚恐。恭敬肃穆地遵从典章制度。”某人跪拜接韶书,都像最初那样应答。
孝武帝娶王皇后,礼仪也像这样。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等礼仪,都用白雁、白羊各一只,酒米各十二斛。祇有纳征礼用羊一只,黑色丝帛用帛三匹,深红色二匹,绢二百匹,虎皮两张,钱二百万,玉璧一枚,马六匹,酒米各十二斛。这就是郑玄所说的五雁六礼。至于玉和马的制度,准备礼品的数量,比照太康年的奏章又有不同的地方。
古代婚礼冠礼都有用酒祭神的礼仪,郑氏的三首祭文都保留着。
升平元年,官署问“迎接皇后大驾仪仗是否要奏鼓吹乐”博士胡讷议论说:“皇帝出殿的《仪注》没有记载,没有演奏鼓吹的处所,又没有举旗q岛钟的条文。”太常王彪之认为:“婚礼不奏乐。鼓吹也是音乐的总名。《仪注》之所以没有说明,是因为可以参照婚礼。如今应准备乐器而不奏。”当时采用了这个说法。
永和二年娶皇后,议论要不要祝贺。王述说:“婚礼是美好的礼仪。《春秋传》说:‘娶妻是大吉,不是平常的吉。,又《传》说:‘郑国子罕去晋国,向夫人贺喜。’邻国尚且互相祝贺,何况大臣呢!这样看,就应当祝贺,但不在三天内就是了。如今趁着在宗庙拜见祖先完成礼仪来贺喜,也是一个机会。”王彪之议论说:“婚礼不奏乐不祝贺,是《礼》上的明文。《春秋传》称子罕去晋国向夫人贺喜,《春秋经》上没有记载,《传》上也没有说那是礼仪。《礼》说,娶妻三天不奏乐,说明三天之后自然可以奏乐。至于不祝贺,没有二天的限制,恐怕三天之后也没有应当祝贺的礼仪。”又说:“《礼记》之所以说祝贺娶妻的人,是因为在酒宴上有贺喜的话语。我认为没有特地去贺喜的礼仪,而有赐予礼物共同庆贺的道义,就像当今世上流行的一样。”在那时最终没有贺喜。
穆帝想在九月娶皇后,九月是忌讳的月份。范汪问王彪之,回答说:“礼仪记载上没有忌月,不敢因为自己没看到,就说没有。”博士曹耽、荀讷等人都说没有忌月的记载,不应有妨碍。王洽说:“如果有忌讳的月份,也该有忌讳的年度。”
太元十二年,官署问“皇太子参拜宗庙以后,朝廷大臣祝贺,是否应当奉上礼物”?国子博士车胤说:“公卿高官,都参预了盛大的礼仪,表示了恭敬,行了大礼,不必再送礼物。惟有诸侯及州牧太守,不能亲见大礼,假如不送酒肉祭品,无法表达他的诚意,所以应当送礼。好比元旦大庆,诸侯没有不送礼的,朝廷大臣奉上璧玉而已。”太学博士庾弘之议论说:“案咸宁三年始平、濮阳几位王新近受封,官吏奏请依照先例,听任京城近臣诸王公主参加朝廷庆贺的人再送礼物。如今皇太子是国家的储君,已经确立,天下共同庆贺。我认为应送礼祝贺。”徐邈赞同。又援引一旦有太子,就如此庆贺。封诸侯王及新建宫室送礼,已有先例,也都是已经瞻仰致敬,而又举杯祝寿,应当也是没有疑问的。
迁都辽东以来,太子结婚,纳征礼用一块玉璧,两张虎皮,不清楚为什么制定这个标准。也许用虎取它的威猛和皮毛有斑彩,用玉来象征温和圆润的品德。使用珪璋也都是美玉,豹皮色彩美丽用以比喻君子。王尽的纳征辞说:“红黑色丝帛,成双的毛皮大雁羔羊。”前汉聘皇后,用黄金二百斤,马十二匹,也没有用羊的意思。郑氏《婚物赞》说“羊的意思是祥”,那么婚事用羊,是从汉末开始的。帝王的六礼,还没有用羊。所以太康年间官吏上奏说:“太子的婚事,纳征礼用红黑色丝帛,羊和马八匹。”
武帝泰始十年,将娶三夫人、九嫔。官吏上奏说:“根据礼,皇后的聘礼用谷珪,没有纳妾聘礼的制度。”诏书说:“迎请可以按照魏氏的先例。”于是亲临殿前,派使持节兼太常拜请三夫人,兼御史中丞拜请九嫔。
漠、魏的礼仪规定,公主居住在宫室,娶公主的人来宫室成婚。司空王朗认为不行,逭以后就改变了。太元年间,公主的纳征礼用虎皮豹皮各一张,难道说婚事的礼仪显示不出王公的地位,所以要用虎豹的皮来表示对此事的恭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