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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归于“论文叙笔”部分一派的理由是:“论文叙笔”是文体论,而《辩骚》是论“骚”这一文体的,理应归于“论文叙笔”
认为归于“文之枢纽”部分一派的理由有二:一、“论文叙笔”共二十一篇,在全书中所占分量是很大的;而全书的理论结构,又是在这二十一篇的基础上,来总结文学理论上的种种问题;也就是说,刘勰是首先分别探讨各种文体的实际创作经验,再由此提炼出一些理论问题来。因此,整个“论文叙笔”部分,都是为后半部打基础。这样,可以说“论文叙笔”的二十一篇,都具有论文之“枢纽”的性质。但不可能把二十一篇全部列入“文之枢纽”中去。把“论文叙笔”的第一篇《辨骚》列入“文之枢纽”,也正表明刘勰对整个“论文叙笔”部分的重视。二、《楚辞》是儒家经典之后出现最早的作品,即所谓“轩翥诗人之后,奋飞辞家之前”;并且《楚辞》又是“取熔经意,亦自铸伟辞”,在文学发展史上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也就是说,《楚辞》在儒家经典与后世文学作品之间,具有“枢纽”的作用。
这两个理由想要说明《辩骚》应归于“文之枢纽”部分,其实反倒说明了应归于“论文叙笔”部分。认为《辩骚》应是“论文叙笔”中的重要部分而倍受刘勰的重视而被提到“枢纽”部分,而且认为所有的“论文叙笔”都应归于“枢纽”部分而不便才这样分组布局的。
我不明白这个意思。如果能全都归于“枢纽”部分,刘勰早就归入了,为什么还要分“枢纽”和“论文叙笔”?能合二为一他一定会合二为一,这不在于数量的多少关键是内容的联系与否。他之所以这样排列、分组,一定是不能合二为一才分开的,是必须分开才分开的。正如《序志》中所言:“盖《文心》之作也,本乎道,师乎圣,体乎经,酌乎纬,辩乎骚;文之枢纽,亦云极矣。若乃论文叙笔,则囿别区分;原始以表未,释名以章义,选文以定篇,敷理以举统。上篇以上,纲领明矣”“文之枢纽”和“论文叙笔”同属于“纲领”,但“文之枢纽”是“文之枢纽”“论文叙笔”是“论文叙笔”,他们在“纲领”部分乃至《文心雕龙》整部作品中的作用是不同的。
在认真研读了《文心雕龙》全文、认真研读了“纲领”部分、认真研读了“文之枢纽”、认真研读了《辩骚》之后,我的观点是:《辩骚》必须归在“文之枢纽”部分而不能归在“论文叙笔”部分。
一、《辩骚》必须归在“文之枢纽”部分
“文之枢纽”的五篇文章谈的都是关乎全书的关键性问题,其实是刘勰的文学创作原理,是任何写作必须遵循的原则。《辩骚》之所以放在“文之枢纽”,是因为刘勰依据《离骚》、依据屈原的作品、依据《楚辞》提出了他有关写作的一个重要原则:继承与创新,而《离骚》是将继承与创新完美结合的典范之作。
继承与创新是《离骚》最显著的特点,是它特出于文坛、诗坛之因,尤其是它大胆奇特的创新更是刘勰推崇、赞美之处。“继承与创新”是刘勰文论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理念,也是自古至今一切文章写作必须遵循的原则。继承与创新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刘勰在“文之枢纽”部分提出的这一原则统摄着后面诸部分。“论文叙笔”所谈论的每一种文体的产生、发展、演变都离不开继承与创新;“剖情析彩”所谈论的每一种创作手法也离不开继承与创新,而且在这一部分有《通变》一文,专门谈论继承与创新的相关问题;文学批评也离不开继承与创新;甚至在《序志》一文说明自己写作《文心雕龙》的意图、目的时也没有离开继承与创新。因为刘勰认为“继承与创新”是“文之枢纽”,而《离骚》是“继承与创新”完美结合的典范之作,必须把《辩骚》放在“文之枢纽”部分,借《离骚》及《楚辞》具体形象地告诉我们为什么要“继承与创新”,怎样“继承与创新”以及“继承与创新”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