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摆着一条条矮长凳,白天犯人们一徘排坐在上边读毛主席著作和政治宣传材料;晚上把一块块大木板往上一铺,睡觉。门上有个巴掌大的小门,是看守的监视孔,只要小门一动,犯人们立刻正襟危坐。后来小门改成-块水银镜子,上边划上道儿,镜面朝里。看守夜外边看得见里边,里边只能看见亮光光的水银镜面,看不到外边,挺妙吧!这一来,犯人们谁也不敢再稍有懈怠了。有一次,我站在门前一照镜于,吓了一跳,我的脸色好难看,惨白,腮也凹进去,左右两个明显的坑,胡于老长,不像人样儿了。后来才知道,我传染上结核病。
我想只要他们查出我根本没手枪,就该放我出去了。一准是弄错了人,除非有人诬陷,谁呢?我是从来不会也不敢得罪人的。谁会忍心将我置于死地?再说北京的中学党委书记那件事已经结案了。
一天,忽然提审我,还是这手枪。
我有点急了,说:"这事没什么可考虑的。"
这是我有生以来,头一次敢冒犯官方。谁料这预审员没发火,反而态度温和下来,他说:"你别过早关门。我给你提个醒,你从玩具上想想。"
我可奇怪了,这种生死攸关严肃的事,怎么扯到玩具上去?我说:"玩具手枪我倒是见过,可您想想,我是当老师的,我也不能整天身上带个玩具手枪呀!"
预审员今天真有耐性,他说,"别急,你再想想,能带在身上的。"
我再一想,有!是钥匙链儿上那个小装饰物,两厘米大小,一个朋友送我的,是法国货。紫铜上嵌有银丝,很好看。我说:"有一个,是钥匙链上的小坠儿。"
预审员说:"对呀,你怎么不早交待呢?"
我听傻了。难道为个钥匙链抓我人狱吗?难道我能用这小玩意儿犯罪?家家都有菜刀,是不是也全都得关进监狱?我冲着他张着嘴,说不出话来。
他说:"你就把这问题写下来吧!"
问题?满天乌云了,脑袭里也糊涂一团。我就把这小钥匙链谁送我的,哪年带在身上的,哪时抄家被抄定购,全写了。他还叫我照原样画个图。他看看我这份"问题交待",点点头夸奖我说:"你这态度多好!"
从我被捕到判刑,只问过这么一件事,再没问过别的事,一放就放了八九个月。
开头我觉得这事弄清就该放我出去了。日子一久便纳闷,再久就觉得不对劲儿。有种灾难感。好像我被一种很古怪的魔手死死钳住。这手是谁的不知道。只是一种感觉。我逃脱不了。
果然,十一月二十六日,那天下小雪。有人叫:"171号!"我一出屋,许多全副武装的警察就上来,使绳子捆起我,把我押上一辆大卡车,车上还有别的犯人,弄到一个大戏院去公判。到了大戏院,我被命令站在一排犯人的头一个,那时头一个都是量刑最重的,大都枪毙。我想,我完了,没意思了。说什么,喊什么,也没用。我是一只该宰的鸡。那天有两个小细节很特别,在捆绑我时,一个小警察捏着我的手腕在袖筒里转了转,说:"勒得太紧,你就说话。"车子在路途中,常遇到树枝,又是这个小警察对我说:"低头,小心树枝。"那时是决不允许同情犯人的,但他说这些话并不背人。因此我想,我多半要被枪毙了,按常规,枪毙前总要对犯人客气一点儿。事后我才知道,这完全出自他本性的善良。可惜我当时那心情,已经不可能注意地看他一眼,记住他的面孔。
法院宣判我的罪行,总共三条:
一、思想极端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