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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佛(2/2)

这显然指的是喜佛。这表示了,十三、四世纪的时候,喜佛已经传到中国的新庙里,虽然皇族对它还不习惯。到明朝,情形就不同了,明朝时候,喜佛已经直奔皇。世宗嘉峪十五年(一五三六),有大臣要求除去皇中的喜佛像,《通俗编》记录如下:

值得注意的是,神很多,为什么要选中观音菩萨场,化成人兽同甚至雌雄同的怪相?照上引(大圣喜供养法)的描写,观音该是女或雌方。但观音的别,一般稍通佛理的人、却和一般善男信女看法不同。一般善男信女,都以为观音是女的,但一般稍通佛理的人,却说观音不是女的,只不过看起来像女而已,观音实际“男人女本是男的。

这段纪录告诉我们,喜佛现的第五层意义,是教长在的皇太“人事”到7清朝以后,照《清秽类钞》说法,已达到“风大甚”的效果。这么一来,喜佛的哲学意义、宗教意义、历史意义、民俗意义、讽世意义等等,都给“垂以绸幕”了——喜佛弗喜了。

这是喜佛的第三层意义——对“兽”的拟神化。

一九七九年一月三十日以两个小时初稿

喜佛在造形上,虽是外国货,但在思路上,中外是心同此理的。一千八百年前,东汉桓帝时候的武梁词石刻(词在山东嘉祥),刻的就是伏羲女娲人首蛇尾图像。这图像表示了多意义:血族相好、人兽同、天人、“通神明之德,以类万之情”何尝不跟喜佛的意义相像?喜佛离开了印度,窝藏在中国,构成了文化中的一个怪例,使人好奇、使人责备、使人皆大喜。

说不定发明喜佛的人,是一个佛法的顽童,他故意用恶形恶相的喜佛来移俗、来讽世。这个顽童也许不是别人,就是观音自己。我大胆地认为,这是喜佛的第四层意反。在《元史》卜鲁罕皇后传里,有这样一段记载:

这个观音是男是女的糊涂帐,所以发生,是由于一般人不看书的缘故。观音是男是女,早在《琅缳记》里有了巧的解释:

一人问应元回:“观音大士女平?”答曰:“女也。”又一人曰:“经云观音菩萨,男猛丈夫,何也?”答曰:“男也。”又一人曰:“观音一人,而一男之一女之者,非矛盾乎?”答曰:“非也。观世音无形,故普门品述现众为人说法,既能现众,则飞走之以至线檬酸,皆可耳,岂直男女乎?由此可见,明的解释是观音不男不女,亦男亦女,可男可女。不但可男可女,并且可以“现众”上自飞禽,下至走兽,无一不可。因为观世音本是“无形”的,佛门弟却妄费心机为观音造像、画像,当然是可笑的。

京师创建万宁寺,中塑秘密佛像,其形丑怪,后以手帕蒙覆其面,寻传旨毁之。

留青日札:禁中自来有佛堂释殿,嘉靖时议除去。大学士李时、礼尚书夏言人看“大喜殿”内有金银铸男女亵状者,名曰“喜佛”传闻,以教太,虑其长于,不知人事也。十五年五月,夏言题请毁灭。明世宗信迷,所以“佛堂释殿”吃不开了,喜佛沦为教太房事的模型,最后还被“题请毁灭”这样看来,清朝的喜佛像,大概是一批新贵,不是早来的那一批。

人,很多地方都有。所以,一旦发生了“兽”(bestial-ty),并不认为是可耻和犯罪(对“兽”的严刑峻法,是中古以后的事)。甚至印度还把它拟神化,这就是喜佛。据(大圣喜形象品仪轨》:

夫妇二天,令相抱立,二天俱象,白,着赤裙,各以二手互抱腰上。正写“观音之化”是表现在“象”的造形上。前面引的文献中。所谓“与一”、所谓“数人伏于”J厅谓“多人与兽合”、所谓“作人兽媾状”、所谓“有男与雌兽者”、所谓“有女与雄兽者”都是对“兽”的一拟神化。

五月十日以四个小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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